送外卖为何只能从指定大门进出小区?骑手起诉物业公司涉嫌职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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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外卖员, 外卖柜, 小区, 宁宁, 骑手, 物业, 地址
涉及行业:外卖, 服务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北京市, 辽宁省
相关议题:
- 外卖员梁宁宁起诉某小区物业,指控其限制外卖员只能从指定大门进出小区,涉嫌职业歧视和侮辱。
- 梁宁宁表示,这种限制导致订单超时,给外卖员带来不便和风险。
- 某小区物业回应称,只允许外卖员从一个门进出是考虑到特殊情况,如冷鲜食品和药品可以从其他门进入。
- 法院立案后,该小区已经将3个门都开放给外卖员使用。
- 梁宁宁表示,除了这个小区,还有其他小区也限制外卖员从特定门进入。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犹豫许久之后,外卖员梁宁宁决定将某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小区物业限制外卖员只能从指定大门进出小区,涉嫌职业歧视和侮辱。
7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据梁宁宁的代理律师,北京爱申律师事务所律师母莹洁、范鸿雁透露,由于双方当庭提交了新证据,法院将于近期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犹豫许久之后,外卖员梁宁宁决定将某小区物业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小区物业限制外卖员只能从指定大门进出小区,涉嫌职业歧视和侮辱。
7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据梁宁宁的代理律师,北京爱申律师事务所律师母莹洁、范鸿雁透露,由于双方当庭提交了新证据,法院将于近期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被起诉的某小区物业公司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表示,出现小区、商场规定外卖员只能从指定门进入或者禁止进入并不时引发冲突的原因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分析,具体评估。现阶段来看,只有通过各方努力,例如纠正某些保安人员脑子里“小权力用到极致”的错误思维,改正和完善小区管理方面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同时外卖员提高送快递的规范性,才能有效减少和避免这类现象。
只能从指定门进出
外卖员以涉嫌职业歧视起诉物业
仅仅上了半年高中后,梁宁宁就决定辍学打工。今年30岁的他,在工地做过建筑工,进纺织厂当过工人,已经有了多年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经历。
2021年,梁宁宁成了一名外卖员。相比于以前的工作,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胜在收入还不错,也比较自由。
不过,这行干得时间久了,他总感觉自己遭受了一些“区别对待”。“说白了就是感觉被歧视,穿上外卖服,戴上外卖头盔,就感觉和平常不一样:进商场不能走正门,只能从商场指定的某个小门进入;进小区不能随便进,只能从指定的门进入,有时候根本进不去。”
梁宁宁表示,对于这些规定,有些小区会设置“潜规则”,“不明说,也不给出确切理由,但只要我们外卖员从那个门过,就会有保安拦住我们,叫我们走其他门。久而久之,我们就知道哪些门是我们外卖员走不了的。”
以梁宁宁起诉的某小区物业为例,该小区共有东北门、东南门和西门三个门,但梁宁宁说,除东北门外,其他两个门都不允许外卖员、快递员通行,“东南门不允许外卖员通行的理由是,那是专门卸货的门。”
梁宁宁提供的一张照片显示,该小区明确表示,“快递、外卖请走东北门,西门属于消防、急救应急通道,场地无法满足快递、外卖车辆停放。”
▲梁宁宁提供的某小区物业相关提示牌
梁宁宁表示,只允许走一个门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订单往往会超时。“比如这单刚好在一个大门旁边,但那个门不允许我们走,如果走指定大门的话,就要穿越整个小区,可能会多花10来分钟。”在他看来,对于分秒必争的外卖员来说,一单多花10来分钟,意味着后面的单子都会有超时的风险。
“除了会超时,还有遇到重物的时候,拎着很重的货物绕行数百米,很累。有一次我拎着20多瓶矿泉水,要绕行近1公里,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和保安商量,将外卖放在岗亭,然后人从指定大门进入小区,再绕一圈过来继续配送。”梁宁宁说。
大多数情况下,他都默认自己只能走指定的大门,“有时候,大门近在咫尺,看着别人都能自由进出,但我们只能绕路,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因为这个规定,他经常与保安发生争吵,也多次通过街道办与物业交涉,但都无果。
今年4月上旬,梁宁宁一纸诉状将某小区物业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他在诉状中表示,小区有3个出入口,但小区物业只允许外卖员、快递员从指定出入口步行出入小区,给外卖员造成很大的不便,并且这个规定涉嫌职业歧视与侮辱。他曾和物业交涉,也向多个街道工会反映此问题,工会领导多次和物业沟通依然无果,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小区物业不得限制外卖员、快递员只从一个出入口出入小区,并赔偿其误工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相关民事起诉书(部分截图)
被诉小区3个门现已允许外卖员进入
小区限制外卖员进入现象较普遍
“我想通过这种方式维护我们外卖员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不应该受到歧视。”梁宁宁说,在这两年的外卖工作中,他曾见到过很多残疾外卖员,还有一些老年人,甚至女骑手,“他们有的个子只有1米5,拎两箱水或重物在小区里绕来绕去真的很艰难。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我心里都非常难过。既然其他的门行人都可以通行,为什么外卖员不行?”
梁宁宁表示,法院立案后,该小区已经将3个门都开放了。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实地探访这个小区发现,外卖员确实已经可以从3个小区门正常出入。
该小区一名保安表示:“以前是只允许走一个门,但是目前放开了,都可以走。”不过关于这种改变的原因,这名保安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同时还走访了该小区物业。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先是表示:“之前确实规定只允许外卖员走一个门,但是也考虑到了特殊情况,冷鲜食品和药品是可以从其他门进入的,目前也还是这样的规定。”
记者再次走访确认3个门外卖员都可以进出后,该工作人员称“还不知道这个情况,不知什么时候改的”。此外,关于被起诉的回应,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等领导从外地回来请示领导后联系记者。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其回复。
对于限制外卖员从特定门进入小区一事,记者还随机走访了该小区多位业主。多数业主都表示,之前没有注意这个问题,不过也有几位业主表示,不应该限制外卖员从特定门进入小区。“我还特意和保安提过这个事,外卖员挺不容易的,有时候拎着很重的东西走很远的路,这个规定没必要,都是人,有什么不能走的?”某业主表示。
梁宁宁表示,除了这个小区,其配送范围内还有不少小区都是只让外卖员从特定的门进出。“我当时起诉了好几个小区,但是因为很多都是口头规定,我的证据不充足,所以没能立案。”
记者随机走访了附近两个小区,发现确实如梁宁宁所说,只让外卖员从特定门进入。对此,保安也有着自己的理由。用某小区保安的话说:“不是我们故意为难外卖员,我们都是打工的,不存在谁故意为难谁。我们这个小区就两个门,不让外卖员进的这个门,因为街道很窄,还和街道对面小区的门正对着,那个门外卖员可以进,如果我们这个门也可以进,外卖员的车辆会经常把整个道路堵死,再加上旁边就是两家幼儿园,接送孩子的高峰再加上外卖车辆,这条路就彻底不能走了。”
事实上,对外卖员进入小区的通道有所限制的现象远非个例。有媒体对北京朝阳、海淀、丰台、亦庄等地多个小区实地调查显示,小区有相关限制的情况很普遍,此外,SKP、国贸商城等多家商场,同样也不允许外卖员从普通顾客进入的通道取餐。
平台回应:
已根据配送情况给予更合理的配送时间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由于外卖员进入受限,引发摩擦和争议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据九派新闻报道,今年5月,河南郑州曾有外卖员想进入商场遭遇阻拦,之后该外卖员脱下带有外卖标识的上衣,光着上身进入商场。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后,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商场设有专门的送外卖通道和外卖柜,旨在提供更好的顾客体验。由于这位外卖小哥没有按照要求去使用这些设施,才引发了冲突。商场工作人员强调,这是个例,不代表对所有外卖员都有相同的限制。
就外卖员起诉小区物业一事,记者联系了某外卖平台。该平台并未直接对此事作出回应,但表示目前平台已有的措施包括:
第一,末端交付时间补充:结合配送地址的交付难度,给到更合理的配送时间,为骑手联系用户、步行、绕路、等电梯等场景提供时间补充,对于偶发的配送地址不让进等异常场景,骑手可以在App上报然后获得更多配送时间的补充;
第二,末端地图指引:给骑手提供“用户地址指引”地图,包含小区的出入口、单元楼号等信息,以图文形式呈现;
第三,智能外卖柜:对于交付难度高的地址,比如高层写字楼等,平台通过与物业合作安装智能外卖柜,方便骑手存餐及用户取餐;
第四,超时免责:对于用户地址无法进入造成的订单超时等问题,骑手在App上报异常后,系统会自动剔除;
第五,异常场景处理的常态化培训:线上图文宣导,向骑手普及遇到配送地址不让进的异常场景该如何正确处理。
第一,末端交付时间补充:结合配送地址的交付难度,给到更合理的配送时间,为骑手联系用户、步行、绕路、等电梯等场景提供时间补充,对于偶发的配送地址不让进等异常场景,骑手可以在App上报然后获得更多配送时间的补充;
第二,末端地图指引:给骑手提供“用户地址指引”地图,包含小区的出入口、单元楼号等信息,以图文形式呈现;
第三,智能外卖柜:对于交付难度高的地址,比如高层写字楼等,平台通过与物业合作安装智能外卖柜,方便骑手存餐及用户取餐;
第四,超时免责:对于用户地址无法进入造成的订单超时等问题,骑手在App上报异常后,系统会自动剔除;
第五,异常场景处理的常态化培训:线上图文宣导,向骑手普及遇到配送地址不让进的异常场景该如何正确处理。
除了给骑手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外,该平台表示,日常都会为骑手做交通安全相关宣导和培训,要求骑手遵守交通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以优质的服务做好配送工作。
专家释法:
物业相关限制是否经业主同意是关键
若符合公序良俗亦不宜认定为歧视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勤超表示,从民法典相关规定看,外卖员可以起诉物业公司。除非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如果小区有公共道路,应当有通行权。但是本案属于一种商业行为,其他出口不对外向外卖人员或其他人员开放是否有合法和正当性是司法机关关注的要点。
贺勤超进一步解释道,一般而言,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公约对开放大门有“规定”,则物业公司就是遵守规则、履行职责,不存在所谓的歧视。其次,要考虑为什么不开放其他大门,是否是出于对小区安全或小区秩序等方面的考量,如果是这样的公序良俗原因,也不宜认定为歧视。
贺勤超表示,就本案而言,3个入口只开放1个,要综合看所有的证据,尤其是物业方面的证据。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明确依据,也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这可以认定为一种歧视,侵犯了自然人的权利。
此外,贺勤超提到,关于其他出现的比较严重的对抗,要分析物业公司的过错。例如,要求外卖员脱掉工作服甚至辱骂殴打外卖员,则可能构成侵权,物业公司应当道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也呼吁社会良性互动,如物业公司张贴外卖员不得入小区的告示旁边,最好附上业主公约的规定,并建设外卖统一放置点。不得要求外卖员脱掉工作服,这既歧视了外卖员的工作性质,也违反了业主公约的规定。同时,外卖平台和外卖员也要多做与客户的沟通工作,外卖员与保安人员要相互体谅。”贺勤超说。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认为,如果物业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就擅自决定外卖员只能从特定门进入,不管这个规定是否会给业主和外卖员送快递带来不便,物业显然是不对的;但如果物业经过业主们商量同意或经业委会表决,要求外卖员不进小区或只能从指定门进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则可讨论。
“对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地方限制外卖员进入,我认为,第一,是因为有些人‘观念意识”上有问题,有的人认为外卖员职业低下,这是一种观念糟粕。第二,就是物业怕给其管理工作带来麻烦和混乱,所以干脆禁止外卖员进入或者只能从特定门进入。第三,也有可能和外卖员自己的原因有关,比如有的随意乱放快递、乱停车、找不到地方可能会敲错门打扰到别人等。”苏海南说。
基于此,苏海南认为,要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从观念上杜绝“权力思维”,不能手中有一点小权力就想着怎么去为难别人,或歧视外卖员等新业态劳动者;再者,作为小区管理者,不能因为担心给管理工作带来麻烦就一禁了之,而应该去思考该怎样优化流程,完善和提升管理方法和能力;最后,外卖员也可以从自身找不足,改正自己的某些不够规范做法,提升自身形象。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赵倩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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