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名工人被罚吊在工地门口“示众”,律师:违法,带有羞辱性质

发布日期: 2025-03-12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九派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示众, 教育, 工地, 性质, 方式
涉及行业:建筑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四川省

相关议题:压迫行为

  • 四川宜宾一工地三名工人因未系安全带被吊挂示众,引发关注。
  • 此行为旨在通过警示教育提升工人安全意识,但遭到网友批评具有侮辱性质。
  • 有律师指出,以悬吊方式警示工人违法,侵犯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 另一位律师强调,这种惩罚方式是对员工的人格侮辱,属于违法行为。
  • 项目方表示,将顾及工人感受,规范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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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宜宾一处工地3名工人被安全带吊挂在安全带使用体验区“示众”,疑因作业没系安全带受惩戒,引发关注。

视频中,3名戴着安全帽的男子被安全带系住,吊在半空中晃悠,十分狼狈。现场,还有其他工人进进出出。

在3名工人的身旁,疑似是工地的入口,门框上写着“遵章守法、确保安全”等字样。

有网友表示,这一做法是为了警示教育,提升工人安全意识,比口头的安全教育更有效果。和生命安全比起来,这样的惩罚不算过。

也有网友认为,这一行为虽是为了工人的安全着想,但具有侮辱性质,涉嫌违法。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宜宾市三江新区住建部门,经工作人员核实,网友发布的视频确为该辖区内平烨建设公司的项目工地,事发时间为3月9日,该公司有3名工人违规作业,项目相关负责人将其带至安全带使用体验区进行警示教育,这一行为主要是为了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督促其采取更安全的作业方式。

“警示教育时候还是应该更加顾及工人的感受,后续我们也会和项目方进行沟通提醒,规范他们的教育方式。”工作人员说。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宝坤律师介绍,以“悬吊”的方式警示工人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将工人吊起示众的行为带有明显的羞辱性质,属于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侵犯。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虽说一个安全带背后不单单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还有一个完整的家,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种惩罚方式无疑是对员工的人格侮辱,是对员工的变相体罚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叫停和制止。

微信编辑:叶知秋

审核:十月

【来源:综合九派新闻微博、华商报大风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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